虽然你做了一件好事,保护了一个脆弱的人免受可能的进一步伤害,但你的做法也有缺点。
通过使用非对抗的方式,"施暴者 “很可能在下次遇到合适的 "受害者 "时,又会去重复他们的反社会行为。
如果他们把被保安护送出场当成一个笑话,我也不会感到奇怪。
对我来说,他们的行为不是虐待,而是种族骚扰。
根据你对问题的评论,我知道你在美国,但说到这里,在英国,有很多法律](http://www.harassmentlaw.co.uk/race.htm)可能会被违反:
最新的处理邻里骚扰的法律是1998年犯罪和混乱法案的第1条。这些条款于1999年4月1日生效,并创造了一种新的法庭命令,即反社会行为命令。通常被称为'ASBO',这些命令被政府视为其法律和秩序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。2002年《警察改革法》第61-66条和2003年《反社会行为法》第85-86条对ASBO进行了一系列修改。它规定了两项刑事犯罪(第2和第4条),还授权民事法院在骚扰案件中判给赔偿金和发出禁令(第3条)。虽然该法的通过主要是出于对 "跟踪骚扰 "的关注,但该法的措辞允许它用于涵盖 "跟踪骚扰 "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骚扰。柯林斯法官在 1999 年 6 月 9 日高等法院(分庭)审理的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v Moseley, Selvanayagam and Woodling 一案中清楚地阐明了这一点,他说
"无论该法令背后的目的是什么,它的措辞都很清楚,它可以涵盖任何形式的骚扰"。
第7条将 "骚扰 "定义为包括引起惊恐或造成困扰,并规定 "一连串行为 "必须涉及至少2次的行为
我会报警,让他们来处理。如果 "暴徒 "知道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上法庭的一天,会有几百英镑的罚款,或者更严重的惩罚,他们就不太会重复他们的行为。